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第三章 存货
知识点四、存货发出的会计处理
原材料 | 用于生产经营 |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制造费用(间接材料成本) 销售费用(销售环节消耗) 管理费用(行政环节消耗) 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 |
用于基建部门 |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
出售原材料 | 等同于销售商品,只不过属于“其他业务”范畴,应采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 ||
包装物 | 生产领用 |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
出租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
出借 |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
出租、出借押金的会计处理 | ①收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②退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③没收押金,视为销售材料。 借:其他应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有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 ||
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使用报废时 |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 ||
出售 |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 |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 | 1.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
低值易耗品 |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