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归纳:建筑营业税小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4/27 13:55:50 字体:

  建筑营业税小结:

  1.建筑业应税劳务(不含装饰),以劳务方收取的除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以外所有的价款,含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包括:

  (1)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3)包括建设方提供的材料价款。

  2.装修、装饰的应税劳务,装饰劳务收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不包括原料、主料的价款。

  3.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请点击查看论坛原帖>>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