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诉讼时效的特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10/31 09:22:58 字体:

  单选题

  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实体权利。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B.债权人起诉后,如果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即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会计》(2012-10-31)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审计》(2012-10-31)

  注册会计师:每 日一练《税法》(2012-10-31)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财务成本管理》(2012-10-31)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012-10-31)

正保会计网校
2012-10-31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