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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知识点:存货监盘的作用及监盘计划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4/07 11:44:33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1.通常,存货的重大错报对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会产生直接影响。

  2.存货审计,尤其是对年末存货余额的测试,通常是审计中最复杂也最费时的部分。对存货存在性和存货价值的评估常常十分困难。

  3.要求实施存货项目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相关业务知识,分配较多的审计工时,运用多种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一)存货监盘的作用

  1.如果存货对财务报表是重要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对存货的存在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除非不可行);

  (2)对期末存货记录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的存货盘点结果。

  具体的说来,存货监盘涉及:

  (1)检查存货以确定其是否存在,评价存货状况,并对存货盘点结果进行测试;

  (2)观察管理层指令的遵守情况,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程序的实施情况;

  (3)获取有关管理层存货盘点程序可靠性的审计证据。

  这些程序是用作控制测试还是实质性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结果、审计方案和实施的特定程序。

  2.尽管实施存货监盘,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但这并不能取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的责任。

  3.存货监盘针对的是主要是存货的存在认定、完整性认定以及权利和义务的认定,注册会计师监盘存货的目的在于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审计证据,以确证被审计单位记录的所有存货确实存在,已经反映了被审计单位拥有的全部存货,并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合法财产。存货监盘作为存货审计的一项核心审计程序,通常可同时实现上述多项审计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注册会计师在测试存货的所有权认定和完整性认定时,可能还需要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二)存货监盘计划

  1.制定存货监盘计划的基本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制订的存货盘点程序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做出合理安排。

  存货存在与完整性的认定具有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而且注册会计师通常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存货的实地监盘对有关认定做出评价。根据计划过程所搜集到的信息,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合理确定参与监盘的地点以及存货监盘的程序。

  2.制定存货监盘计划应考虑的相关事项。

  在编制存货监盘计划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1)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和重要性

  ①具有漫长制造过程的存货。制造过程漫长的企业(如飞机制造和酒类产品酿造企业)的审计重点包括递延成本、预期发生成本以及未来市场波动可能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等事项。

  ②具有固定价格合约的存货。预期发生成本的不确定性是其重大审计问题。

  ③与时装相关的服装行业。由于服装产品的消费者对服装风格或颜色的偏好容易发生变化,因此,存货是否过时是重要的审计事项。

  ④鲜活、易腐商品存货。因为物质特性和保质期短暂,此类存货变质的风险很高。

  ⑤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存货。由于技术进步,此类存货易于过时。

  ⑥单位价值高昂、容易被盗窃的存货。例如,珠宝存货的错报风险通常高于铁制纽扣之类存货的错报风险。

  (2)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性质。

  在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根据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涉及被审计单位供、产、销各个环节,包括采购、验收、仓储、领用、加工、装运出库等方面。

  被审计单位与存货实地盘点相关的充分内部控制通常包括:制定合理的存货盘点计划,确定合理的存货盘点程序,配备相应的监督人员,对存货进行独立的内部验证,将盘点结果与永续存货记录进行独立的调节,对盘点表和盘点标签进行充分控制。

  (3)对存货盘点是否制定了适当的程序,并下达了正确的指令。注册会计师一般需要复核或与管理层讨论其存货盘点程序。在复核或与管理层讨论其存货盘点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主要因素,以评价其能否合理地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盘点的时间安排;存货盘点范围和场所的确定;盘点人员的分工及胜任能力;盘点前的会议及任务布置;存货的整理和排列,对毁损、陈旧、过时、残次及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的区分;存货的计量工具和计量方法;在产品完工程度的确定方法;存放在外单位的存货的盘点安排;存货收发截止的控制;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的控制;盘点表单的设计、使用与控制;盘点结果的汇总以及盘盈或盘亏的分析、调查与处理。

  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程序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

  (4)存货盘点的时间安排

  如果存货盘点在财务报表日以外的其他日期进行,注册会计师除实施存货监盘相关审计程序外,还应当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确定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5)被审计单位是否一贯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数量的盘存制度一般分为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存货盘存制度不同,注册会计师需要做出的存货监盘安排也不同。如果被审计单位通过实地盘存制确定存货数量,则注册会计师参加此种盘点。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用永续盘存制,注册会计师在年度中一次或多次参加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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