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等通知
一、关于入会登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福建省在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中,尚有小部分人员未登记入会。为了避免未及时登记入会而导致考试成绩失效,福建注协特提请已取得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尚未登记入会的考生,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的人员,尽快办理登记入会手续。
为使会员管理制度平稳过渡,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2010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登记材料送达指定登记办理地点,以便我会在12月31日前为您办理登记入会手续;2011年1月1日后办理登记入会手续的,按照《登记办法》规定,需经过相关测试。
二、关于年检换证根据中注协统一部署,福建注协自2009年8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目前尚有部分非执业会员未到我会办理换证手续。请相关人员最迟于2010年7月之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我会、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科和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47号)及《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证手续的,将视其为自行退会并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
有关入会登记和年检换证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会网站(网址:http://cz.fjicpa.org.cn/)查阅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