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09年注税考试报名:08年12月25日-09年1月7日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人考〔2008〕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考点设置。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6月19日至21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9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0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均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税法(一)》和《税法(二)》三个科目,只参加《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二个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9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5个科目。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考生在答题前务必注意:1、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4个科目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7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009年1月6日至8日到富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综合管理部(迎宾路48-22号)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09年2月24日至3月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09年6月16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价〔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含上缴国家6元)的标准,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教材征订。
此次教材征订仍然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
九、成绩公布。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或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附件:1.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3.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征订单(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