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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每日一练《税法》(Ⅱ)(2009.3.12)

来源: 编辑: 2009/03/12 09:46:35 字体:

  多项选择题

  ◎某人当年取得两次所得,第一次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20000元,拿出6000元用于资助高校研究开发,第二次取得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得是15000元。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处理为( )。

  A.资助费用从第一次的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照30%扣除

  B.资助费用从第二次的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按照30%扣除

  C.第一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200元

  D.第二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元

  E.资助费用可以从第二次的应纳税所得额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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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保会计网校
2009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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