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0〕8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税法(一) | 140 | 84 |
税法(二) | 140 | 84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 | 84 |
财务与会计 | 140 | 84 |
税务代理实务 | 100 | 60 |
二、请各地按上述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9月1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及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0年9月2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桔梗
下一篇:注册税务师考试全方位解读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