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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税考试税法一学习要点:税法概述(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4/28 11:54:39 字体:

  第一节 税法概述

  本节大纲要求:

  (一)了解税法的概念

  (二)了解税法的特点

  (三)掌握税法的原则:税法基本原则、税法适用原则

  (四)熟悉税法的效力

  (五)掌握税法的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六)了解税法的作用:规范作用、经济作用

  (七)了解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与宪法的关系、与民法的关系、与行政法的关系、与经济法的关系、与刑法的关系、与国际法的关系

  本节具体内容: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1.税收的概念:税收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财政需要;税收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地方立法机关往往拥有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另外最高权力机关还可授权行政机关立法。

  (2)税法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税法范围

  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从立法层次上看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狭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应用举例—单选】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总和。从狭义税法角度看,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A

  3.税收以法的形式存在,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

  (1)从税收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应用举例—单选】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 )关系。

  A.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关系

  B.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活动

  C.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

  D.社会产品的分配活动

  答案:A

  (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其基本保障。

  (3)从税收职能来看,调节经济是其主要方面。

  (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所以不属于授权法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即税法不是单一的法律,而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应用举例---单选】税法的特点体现在许多方面,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 )。

  A.义务性法规 B.授权性法规

  C.习惯法 D.制定法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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