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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复议第三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7/22 09:27:05 字体: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点击原帖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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