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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学习之——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8/31 14:35:37 字体:
1.经常性许可
(1)法律、法规
(2)国务院决定(及时转化为法律或行政法规)
2.临时性许可
(1)国务院决定
(2)省级政府规章(一年转化为地方性法规)

  提示(1)上位法有设定的,下位法不可以设定,但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上位法没有设定的下位法可以设定。

    (2)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资格资质,不得设定企业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前置性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企业个人到本地区经营,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例题·单选题】《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 )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2008年)

  A.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B.国务院部门规章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设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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