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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预习:所有权的取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9/23 10:25:17 字体:

  下列关于所有权的取得说法正确的有( )。

  A.因继承而取得所有权,属于依单方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B.受遗赠而取得所有权,属于依法律事实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C.因建造、收取孳息、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公用征收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以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D.因善意取得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原始取得

  E.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孳息所有权由原物所有人取得;但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的应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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