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法二》预习: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1/09 11:09:16 字体:

  下列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所得

  C.个人在其任职单位担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D.编剧从其任职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E.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

  >>>参与答题赢金币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