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3、受委托的组织实施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发生地
海关:发现地-发生地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
条件:实施违法行为且违法规定、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依法应受到处罚、未超过追究时效
适用方式
1、不予处罚
2、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法—2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
税收征管法-5年
上一篇:2012注册税务师备考经验: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下一篇:2012注册税务师备考经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
点击试试手气即可抽奖人已抽奖
人已抽奖
优惠券
不感兴趣?去选课中心>
0
已公布
8月6日-8月16日
10月28日-11月3日
11月2日、3日
约考后30个工作日
约考后2个月
10W+题量持续更新中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备考信息
了解更多报考&备考资讯,备战考试,赢在起跑线
官方公众号微信扫一扫
官方视频号微信扫一扫
官方抖音号抖音扫一扫
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中级会计职称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高级会计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题库 评审
注册会计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税务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资产评估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ACCA 白金级 前景 免考 政策 资料
CMA 报名 考试 政策 准考证 查分
CFA 前景 报名 考试 资料 备考
FRM 官方 前景 报名 考试 备考
美国CPA 证书互认 报名 考试 资料
澳洲CPA 授权机构 免考 考试 资料
经济师 报名 考试 查分 备考 题库
就业晋升 招聘 简历 求职 故事
会计实务 各行业 问答 记账 报表
银行从业 报名 准考证 考试 试题 查分
证券从业 报名 大纲 考试 准考证 查分
基金从业 报名 大纲 考试 准考证 查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