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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3/30 09:55:00 字体:

  新五旧三

  销售新房及建筑物(主要针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而言)(房二地税利)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包括地价款、有关费用和税金(如契税)(地)

  2)房地产开发成本(房)

  3)房地产开发费用(房)

  不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注意:①超过利息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②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注意罚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利)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销售旧房及建筑物(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房地税)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地)

  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房)

  3)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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