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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税《税法二》:申报和缴纳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8/31 11:47:28 字体: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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