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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二、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除获准占用耕地超2年未使用加征外,在获准占用环节征收后不再征)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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