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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知识点总结: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12/20 18:03:52 字体:

  诉讼中止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诉讼中止。

  延期审理,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把已经确定的审理期日或正在进行的审理顺延至另一期日进行审理的制度。

  中止诉讼与延期审理的区别有:

  (一)适用范围。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二)适用效果。诉讼中止,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对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推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

  (三)恢复审理。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以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四)法定情形不同。

  延期审理的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

  3.当事人要求法律教育网,原创提供新的证据或者合议庭认为事实尚未查清,确需人民法院补充调查、收集证据或通知新的证人到庭、重新鉴定、勘验、因而需要延期审理的,可以宣布延期审理。

  4.评议中如果发现案件事实尚未查清,需要当事人补充证据或者由人民法院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5.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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