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通知(人社厅发[2008]78号、人社厅发[2008]97号和人社厅发[2008]108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上述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证办理
对通过考试者,请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做好办证工作。办证时须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及《领取中(高)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再到省职改办统一办理资格证书。
凡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者,一经查实,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合格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对涉及的有关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3号令)进行处理。
2008我省全国资产评估资格考试合格名单(24人)
魏禳炜 孙锦州 张会仁 李弘博 曹文力 马成兵 罗佳春
李建勤 宗艳娟 符嵩波 刘传军 李本大 张 慧 周 峰
任向宇 任天仓 许承顺 樊学强 常文芳 杨 静 姚建军
杨发荣 俞 婷 李 彦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