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11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28日起
内容摘要: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3—4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5月15日。报名网址:http://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12—15日(节假日正常上班)。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联系电话:0518-85811913、0518-85826670。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考生于2011年8月29—9月2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3—4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9月3日
上午8:30—11:00经济法
下午1:00—3:30财务会计
4:30—7: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4日
上午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资产评估
考试原则上在徐州市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方法
(一)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5月15日。
报名网址:http://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12—15日(节假日正常上班)。
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联系电话:0518-85811913、0518-85826670。
新考生(初次报名的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老考生(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考生于2011年8月29—9月2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同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新浦区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六、教材征订
考试用书通过网上征订,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在“考生登录”系统中点击“教材订购”按钮进行征订。
考试用书领取时间为2011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连云港人才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教材领取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301室。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