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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知识点十二、诉讼时效的种类(记忆)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记忆)
我国民法规定了两种诉讼时效,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 |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 | 2年 | |
特别诉讼时效 | 《民法通则》规定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1年 | |
《海商法》规定 (1)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 (2)海上拖航合同 (3)共同海损分摊 | |||
《海商法》的规定 船舶发生油污损害 | 3年 | ||
《合同法》的规定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 | 4年 | ||
最长诉讼时效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20年 |
备注: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与最长时效的并用:孰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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