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物权变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1/11 09:20:16 字体: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物权变动的含义与原因

  (一)物权变动的含义

  所谓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因法律行为 因法律行为或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如:合同) 
非依法律行为 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因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如:继承) 

  原因性的事实PK结果性的事实

原因性的事实 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 合同生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物权是否发生变动,不是该行为的生效要件。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结果性的事实 物权变动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和动产的占有交付所表现的事实) 物权变动的结果依靠物权法的规则来解决(靠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