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预习:长期借款的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3/20 08:57:45 字体:

第七章 负债

  知识点八、长期借款的核算

  长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1、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2、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 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3、如果不符合资产化条件的利息支出

  (1)属于筹建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经营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4、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等科目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教师提示: 暂停资本化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5、企业计算应付利息时

  (1)对于分期偿还利息的,应将确认的利息费用计入“应付利息”中

  (2)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应将确认的利息费用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中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