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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票据法律制度
知识点六、票据的基础关系
票据的基础关系,并不是票据法律关系,它是作为产生票据法律关系的事实和前提条件而存在于票据法律关系之外的一种关系,它是产生票据法律关系的基础。
情形 | 定义 | 例子 |
原因性 票据基础关系 | 指票据当事人之间接受某种票据的原因依据的基础关系。 | 存在购销合同关系 【解释】A公司向B公司购买货物,向B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取得票据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之后AB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为质量问题解除了,但是不影响票据关系的存在,C公司依然可以向承兑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如果C公司被拒绝付款,可以向A、B公司、承兑银行行使追索权。 【特例】(299页)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但是,如果持票人是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人,票据债务人可进行抗辩。 【解释】A公司向B公司购买货物,向B公司开具了一张汇票,之后AB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为质量问题解除了,A可以对B抗辩,不予付款。 |
资金性票据基础关系 | 指汇票或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基础关系。 | 付款人(如银行)与出票人(存款人)双方订有委托付款合同 |
票据预约 | 以授受票据以及票据的有关事项为内容的合同。 | 先有原因关系存在,然后在发出票据之前,还要就票据的种类、金额、到期日、付款地等事项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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