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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知识点二、合同与债的关系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最主要、最普遍的原因。此外,能够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还包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不同的特征:
(1)合同之债是双方或多方之债,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
(2)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之债是任意之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任意设定;
(4)合同之债是平等之债,当事人互为权利人和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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