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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三、证券发行制度概述
(一)证券发行的概念
1.分类
(1)按是否需要承销机构: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2)按证券的发行时间:初次发行和再次发行
(二)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 有下列情形之一: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
非公开发行 | ◆ 发行人依法向特定人(不超过200人)发行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
(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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