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租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8/29 09:49:39 字体: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知识点九、租赁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一)租赁合同的形式

  1.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租赁合同,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书面或口头

  2.只要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如果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做了什么约定,在法律上均视为不定期租赁。——不书面,不会无效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