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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评考试《经济法》预习:证券发行制度概述

2013/02/2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八章 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证券发行制度概述

  (一)证券发行的概念

  1.分类

  (1)按是否需要承销机构: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2)按证券的发行时间:初次发行和再次发行

  (二)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  发行人依法向特定人(不超过200人)发行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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