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6月17日开始
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吉财会[2010]398号
提示:根据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通知,2010年吉林省高级会计师报名延长到7月9日。报名学历大专放宽到满15年,中专满20年,大学不变。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省直各部门,中直驻吉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8号),201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为做好吉林省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职责的通知》(吉编发[2010]15号),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具体职责: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考场设置、组织考试、试卷评阅、成绩管理、合格证书发放,以及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等工作。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地区有关考评组织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的要求,省财政厅将印发《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在吉林省会计网上公布。
二、适用范围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或会计管理、会计教学、会计中介、会计科研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因以前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严重违纪受到处罚的人员,在处罚期间不得报考。
三、考试工作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从6月17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执行《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政、财会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无重大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2、学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1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10年以上,或获得大专学历满15年,中专满20年;
3、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会计相关专业高级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
考试报名条件要求的年限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考试报名时不受外语和计算机条件限制。
(三)报名方式
2010年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考生登录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按要求填《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没在网上报名不予补报。咨询电话:0431-88550897。
(四)审核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打印《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长白山管委会不设审核确认场地,其所在地人员就近选择审核确认地区。审核确认时间与考试报名时间一致(周六、周日例外)。审核确认时须持以下资料:
1、工作单位或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考生本人在承诺栏签字;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保留《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其他证件留存复印件1份,证书原件当场退还本人。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上午8:30-12:00分。吉林省考点统一设在长春市。考点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在《准考证》上告知。考生可从8月26日开始登录吉林省会计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及征订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是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考生可在各市州财政部门考试报名审核确认地自愿预定,取书时间和地点在吉林省会计网上公布。各市州财政部门要在7月5日前将预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数量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向国家一次性征订。
(八)考前辅导
省财政厅拟定于8月初举办高级会计师考前辅导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辅导班学习时间9天,辅导资料以《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为主,具体报名方式、辅导时间和地点,登录吉林省会计网查询。
(九)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拟于10月末在吉林省会计网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49元,其中报名费13元,考试费36元。各市州财政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
(二)颁发合格证。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评审有效。考试成绩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由吉林省财政厅颁发考试成绩合格证,在省内当年评审有效。10月末,考生到审核确认地点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等组织宣传工作,做到精心组织、服务周到,严格把好考试报名审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