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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要求
2010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原则上仍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执行。凡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均可申报。
(一)具有会计中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6年以上,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0年以上,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连续担任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会计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审计师(统计师、财政税务专业经济师)等会计相关职称转升或转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
1、目前在会计岗位上,并取得审计师、统计师、财政税务专业经济师等资格5年以上(含5年)的申报人员,其从事审计、统计等会计相关工作的年限可以连续作为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正常申报高级会计师。
2、取得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高级职称3年(含3年)以上,目前在会计或会计管理岗位上,有会计工作业绩和成果,可以按照条件申请转评高级会计师。
(三)破格申报人员需要进行本专业知识的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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