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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0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申请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取得2010年度正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9〕11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要求本人持有登记有效且经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所记载的内容一定要和本人的实际相符合,其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年限以及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底。论文和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5月。
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派专人于11月10日前统一上报自治区会计专业正高考评办。盟市的申报材料务于11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根据评审材料的上报情况,组织评审专家将择机召开正高会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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