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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会计师答辩的通知
破格申报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人员: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吉财会[2010]832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吉财会[2010]103号)有关要求,2010年度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会计师人员要进行答辩,现将省财政厅举行答辩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凡机关分流人员、军队转地方人员、转职人员、破格申报人员,都是本次答辩对象。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定于2011年4月24日上午8:40时开始到下午15:30时结束。答辩先后顺序以申报人档案顺序号为准。答辩会设3个答辩组。答辩地点:新吉粮大酒店13楼。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008号。地点咨询电话:0431-85598886。
三、携带证件及材料
答辩人答辩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一份 “业务报告一份(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材料),此材料不需单位盖章。
四、领回答辩材料
答辩人答辩结束后,到材料室领取自己申报的评审材料。
对不按时参加答辩的人员,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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