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2009年经济师考试4月23日至29日报名
濮阳市人事考务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劳)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濮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18号)和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09〕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点设置
2009年11月8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8年相同。
考点设在市直。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由报考人员填涂《报名信息卡》,各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后,逐级汇总,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附件1),并携带《报名信息卡》、学历证书到市人事考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交纳考务费、数码照相费、书费和辅导费。
各县(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县(区)人事部门资格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录入经济报名数据库,由县(区)人事部门统一到市人事考务中心报名。
市直各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填涂《报名信息卡》,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到市人事考务中心报名。
中央、省驻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县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40元、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
市直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根据报考人数,到市人事考务中心领取《报名信息卡》,指导考生正确填涂。
五、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
其具体时间安排为:
4月23日至24日 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驻濮单位
4月27日至29日 各县区、中原油田
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考务中心(开州路5号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北二楼西头),咨询电话:6665582。
所有考生统一实行数码照相,照相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19日至20日 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驻濮单位,华龙区
10月21日上午 台前县 下午:范县
10月22日上午 南乐县 下午:清丰县
10月23日上午 濮阳县
准考证于11月4日统一集中发放。
六、考试教材
2009年版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用本年度考试。各级人事考试部门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和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有关部门参与推销盗版书的行为。
七、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违纪违规被处理期限未满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四)打印报名表时,不得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打印填写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五)各单位(按人事考试代码)编排报名序号时不得重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单位代码和报名序号,以便数码照相时使用。
(六)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八)坚持政务公开。考生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hnrsks.com和濮阳市人事局网www.pyrsw.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对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考试保密,对弄虚作假和严重违纪者严肃处理。
附件:1、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xls
濮阳市人事考务中心
二OO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