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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领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种类:
2008年度的统计、经济、审计、卫生护理初级士(10月份)、翻译、出版、注册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勘察设计、造价工程师、外销员、土地登记代理人、城市规划师13种证书。
2007年度的一级建造师1种证书。
二、领取时间:2009年5月20日开始。
三、领取地点:沈阳市人才市场11楼1105室。
四、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携带: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在沈阳人事编制网www.syrsw.gov.cn的“职称评定”栏目下载)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携带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
4、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沈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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