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天津2011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成绩合格人员审核、领证事宜通知

来源: 天津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2/02/28 17:51:13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请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2月9日至2月1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携带本人报名时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与报名同底版一寸半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级别、考区和报名序号)一张,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报名时没有打印《考试申报表》的考生可于2012年2月7日至2月11日登录原报名网址打印《考试申报表》。

  未按上述时间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的考生,可于每月10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领证时间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2年2月3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