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年经济师考试中级民航专业复习参考资料 货物的收运

来源: 编辑: 2012/04/17 10:27:02 字体: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在即,广大考生也开始了经济师考试复习准备,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特地为您汇编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货物计重

  (1)货物重量。包括:

  毛重:是指货物及其包装的合计重量。

  净重:是指除去包装的货物的重量,即货物本身自有的重量。

  体积重量:是指按货物体积折算的重量。

  计费重量:是指据以计收货物运费的重量。

  (2)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千克,重量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

  (3)每一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毛重不足1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

  (4)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

  (5)货物的体积重量按一票货物的总体积计算,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l千克。计算公式见考试用书第199页。

  (6)货物计费重量

  货物的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

  贵重物品的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单位,0.5千克以下的按0.5千克计算,0.5千克以上的进升为整数。

  当货物的毛重与体积重量不一致时,取其高者作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三)货物的收运

  货物收运原则

  (1)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能力,按照货物的性质和缓急程度,有计划地收运货物;

  (2)批量大的和有特定条件时间要求的联程货物,承运人必须事先安排好联程中转舱位后方可收运;

  (3)遇有特殊情况,如政府法令、自然灾害、停航或者货物严重积压时,承运人可以暂停收运货物;

  (4)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严禁收运。凡是限制运输的物品,应在符合规定的手续和条件后,方可收运;

  (5)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查验、检疫和办理有关手续的货物,在这些手续未办妥之前不得收运;

  (6)对收运后24小时以内装机运输的货物,一律实行开箱检查或者通过安检仪器检测。

  考试指导用书中的例题我们在此不做讲述,请大家参照公式和原则规定,自己熟悉计算过程。

  经典例题:一件货物毛重500千克,底部面积0.8×0.5米2,货物不可倒置,装载在B767机型的散货舱,该机型散货舱地板承受力为732千克/m2,需加面积为(  )m2的垫板。

  A.0.28

  B.0.56

  C.0.6

  D.0.68

  「答案」D

  「答案解析」依据公式:垫板面积=货物重量(千克)/机舱地板承受力(千克/米2),得面积=500(千克)/732(千克/米2)=0.68 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