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年经济师考试初级财税专业资料 总预算的编制

来源: 编辑: 2012/04/23 14:23:06 字体: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即,广大考生也开始了经济师考试复习准备,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特地为您汇编了初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预算的编制

  我国政府预算包括中央总预算和地方总预算。

  (一)、中央总预算的编制

  中央总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中央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地方向中央上缴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给予补助的数额、国内外债务收入及还本支出。中央预算草案由财政部汇总编制,报国务院审核,提交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

  (二)、地方总预算的编制

  地方预算草案由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具体编制,经过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同时,财政部汇总地方预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五、政府预算的审查批准经济师

  中央政府预算草案由财政部负责编制,全国预算草案需由财政部汇编。

  财政部在编制中央预算草案和汇总地方总预算草案之前,必须对中央各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地方总预算进行审查。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1、初审阶段:

  2、审查和批准阶段

  各级预算经各级人代会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办理批复预算手续,以保证各级预算的执行。财政部门应自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预算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