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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中级公路》道路运输行政复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07 14:49:31 字体: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愈演愈热了,报考时间:5月-6月(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11月3日。广大考生也开始了经济师考试复习准备,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道路运输行政复议

  1.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涵义与特征

  1)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涵义

  道路运输行政复议是指道路运输行政机关在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权时与道路运输行政相对人发生争议,相对人认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特征

  ①行政复议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也是一种执法行为,更是一种行政制度。

  ②前提必须是道路运输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

  ③被申请复议的只能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

  ④复议机关是被申请复议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管理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

  ⑤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简便性。

  ⑥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道路运输行政复议的原则

  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复议过程公开、复议资讯公开)、及时(受理申请及时、复议活动及时进行、执行复议决定及时)、准确、便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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