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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房地产》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10 16:26:22 字体: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比往年来的有些晚,预计报考时间:5月-6月(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

  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使用人。所有权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1)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了调换房屋的产权。经济师论坛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子货币补偿。拆迁租赁用房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时,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上述两种情况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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