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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28 11:01: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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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出来,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

  (1)参加人员范围;

  (2)资金筹集方式;

  (3)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4)基金管理方式;

  (5)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6)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7)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8)中止缴费的条件;

  (9)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企业年金的发放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企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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