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外国人就业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28 09:53:50 字体:

  导语: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出来,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2.从事个体经营的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个人信息、就业类型、时间、劳动合同订立、终止、解除等的情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定

  掌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关管理规定;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一般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行政许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人在我国就业需要申办:就业许可证;职业签证;就业证(入境后15日内办理);居留证(入境后30日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inatat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