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17日
广东顺德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23日-8月17日
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佛人考办函〔2012〕34号)精神,现将我区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9∶00-8月1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确认
我区报名点定于2012年8月13日-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受理考生 “交费确认”时间。我区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区报名点进行交费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4号窗口,联系电话:2283583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务必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29日9∶00-11月2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四)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http://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