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4日
摘要:2013年上海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4日;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7月1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3 年7 月17 日18:00 (建议避开每日 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10月22日10:00-10月30日16:00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
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做好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 号),现将《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和 21世纪人才网 (www.21cnhr.gov.cn) 的 “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6 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4 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2 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
5.获博士学位。
(四)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3 年 11 月 2 日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2。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均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25 日 10:00-7 月 14 日 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 “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KB 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7月14日 (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及地址详见附件 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一致的,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现场审核(咨询)点可直接办理审核手续。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自“查询”入口进入,查询本人审核情况,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17 日 18:00 (建议避开每日 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 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4006228888*6。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10月22日10:00-10月30日16:00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务费每科目 40 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五、考试用书
(一)2013 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 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 4 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二)本次考试用书采用网上订购的方式进行。征订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该网站为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附件:1、现场审核(咨询)点一览表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附件1:
现场审核(咨询)点一览表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