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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外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消费税采取一次课征制。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生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税消费税的税款。
(1)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2)除石脑油外,其他的要求必须是同类消费品抵税;
(3)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不抵税。
「例1.多选题」(2007年)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
A.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
B.用委托加工的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化妆品
C.用委托加工的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护肤护发品
D.用委托加工的已税珠宝玉石连续生产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E.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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