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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税收概述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10/11 10:53:34 字体:

  税收概念和本质

  中级经济师考试掌握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税收包含三点含义:

  第一,税收是一种工具,其使用的目的是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从而实现国家的职能。

  第二,征税权力归国家所有。

  第三,征税必须依法进行。

  税收由国家征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

  掌握税收的本质:

  (1)税收的主体是国家;

  (2)税收的客体是社会产品;

  (3)税收是国家、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4)税收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

  (5)税收分配关系是社会整个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例1.单选题」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 )。

  A.国家

  B.税务总局

  C.各级税务机关

  D.税务所

  [答案]A

  「例2.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B.税收是一种工具,其使用的目的是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

  C.国家征税要依据税收法律

  D.国家征税凭借的是财产权力

  E.税收体现了国家、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的特定分配关系

  [答案]ABCE

  「例3.单选题」(2005年)税收的本质是( )

  A.税收仅仅是一种取得财政收入的工具

  B.税收能调节国民经济分配格局

  C.税收体现了国家、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的特定分配关系

  D.税收能监督国民经济运行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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