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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中级经济师考试委托加工指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财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行为属于委托加工行为。注意假委托加工的情形。教材107页
委托加工计税价格的确定:
①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公式推导过程: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 消费税税率)
「例1.单选题」(2007年)下列情况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 )。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D
「例2.单选题」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首先应该按照( )来确定。
A.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B.按照委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C.按照中间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D.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答案]A
「例3.单选题」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工+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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