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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房产税应纳税额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10/13 10:25:37 字体: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房产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房产计税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1.2%

  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额×12%

  出租居住用房: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4%

  「例1.单选题」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 )

  A.房屋原值

  B.房屋净值

  C.市场价格

  D.计税余值

  [答案]D

  「例2.多选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

  A.房屋原值

  B.房屋净值

  C.市场价格

  D.计税余值

  E.房产租金收入

  [答案]DE

  「例3.单选题」2006年某居民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某公司员工居住,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税率为 ( )

  A.4%
  B.1.2%
  C.12%
  D.0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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