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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进口设备复习《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10/19 09:58:04 字体:

  进口设备原价的计算

  中级经济师建筑专业,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设备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为止形成的价格,故亦称为进口设备抵岸价。

  1.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

  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

  (1)内陆交货类

  即卖方在出口国内陆的某个地点完成交货。根据交货地点的不同,内陆交货类又分为铁路交货价、公路交货价和制造厂交货价(EXW)三种,目前最为常用的是制造厂交货价。从买方角度来看,内陆交货类存在的风险较大,除进出口国为内陆接壤国家的情况外,一般不宜采用。

  例题:下列进口设备交货方式中,买方风险最大的是( )。(2008年试题)

  A.内陆交货方式

  B.装运港交货方式

  C.目的地交货方式

  D.抵达港交货方式

  答案:A

  解析:从买方的角度来看,内陆交货类存在的风险较大,除进出口国为内陆接壤国家的情况外,一般不宜采用。

  (2)目的地交货类

  即卖方要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目的地交货类主要包括未完税交货价(DDU)、完税后交货价(DDP)、目的港船上交货价(DES)、目的港码头交货价(DEQ)、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AS)等。它们的特点是: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能向买方收取货款。这类交货价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这类交货方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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