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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经济师成本加酬金《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复习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10/20 08:46:43 字体:

  成本加酬金合同

  中级经济师考试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这种合同价是业主对承包商支付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等按实际成本全部据实补偿,同时按照实际直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付给承包商一笔酬金,作为承包商的利润。

  这种合同价使得工程总造价及付给承包商的酬金随工程成本增加而增加,不利于鼓励承包商降低成本,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

  这种合同价与上述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价相似。其不同之处仅在于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酬金是一笔固定金额的酬金。

  采用上述两种合同价方式时,为了避免承包商企图获得更多的酬金而对工程成本不加控制,往往在承包合同中规定一些“补充条款”,以鼓励承包商节约资金,降低成本。

  (3)成本加奖罚

  这种合同价形式可以促使承包商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而且目标成本随着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业主和承包商都不会承担太大风险,故应用较多。

  式中 C——合同价;

  C d——实际成本;

  C0——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目标成本;

  F—— 双方约定的酬金具体数额;

  △F——奖罚金额,可以是百分数,也可以是绝对数,而且奖和罚可以不是同一计算标准。

  (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

  在这种合同价中,首先要确定限额成本、报价成本和最低成本。当实际成本没有超过最低成本时,承包商花费的成本费用及应得酬金等都可得到业主的支付,并与业主分享节约额;如果实际工程成本在最低成本和报价成本之间,承包商只能得到成本和酬金;如果实际工程成本在报价成本与最高限额成本之间,则只能得到全部成本;实际工程成本超过最高限额成本时,则超过部分发包方不予支付。这种合同价形式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并能鼓励承包商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

  式中 Cl——最低成本;

  C t——报价成本;

  C h——限额成本;

  S——承包商分享的节约额。

  例题1:下列关于工程承包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8年试题)

  A.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的项目

  B.当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时,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大

  C.当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时,合同单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调整

  D.当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时,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答案:A

  解析:不可调值总价合同通常适用于工期较短的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业主来说风险较大;采用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时,合同单价和工程量都允许调整。

  例题2:下列关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7年试题)

  A.适用于工期较短的项目

  B.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的情况

  C.适用于工程内容明确的情况

  D.酬金金额必须事前固定,不得调整

  答案:B

  解析: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

  (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对承包合同价的分类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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