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1中级经济师赔偿限额复习《建筑专业知识与实务》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10/21 09:07:39 字体:

  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专业赔偿限额

  1.特种风险的赔偿限额

  在建筑工程保险中,地震、海啸、洪水、风暴和暴雨都被视作特种风险。为了控制这类风险的赔偿责任,除了规定免赔额之外,保险人还规定有赔偿限额。凡保险单中列明的特种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无论发生一次或者多次,其赔款均不得超过该限额。

  2.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应根据责任风险的大小确定,一般有两种规定方法:一是只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二是规定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

  3.各种费用保险与附加险的赔偿限额

  场地清理费用、专业费用等以及其他附加保障的赔偿限额在承保实务上有两种做法:在保险单明细表(或者有时在附加条款)中单独列明分项赔偿限额,并以第一危险方式承保;将这些赔偿限额包含在总保险金额中,但在对应的附加条款中规定一定的比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戈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